公司重组中资产报告评估资产减值所发生的速动资产损害是否为非正常损失
2022-12-21 16:05
公司重组中资产报告评估资产减值所发生的速动资产损害是否为非正常损失
我司为一改制公司,改革中资产报告评估资产减值出现了速动资产损害,近期税务机构对我公司进行税务查验,认我公司的这样的事情归属于非正常损失,需要对公司增值税作进项税转出。请问一下,税务单位的决策是正确的吗?
答:你公司主管税务行政机关的决策是不正确的。根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在《对于公司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发〔2002〕1103号)中,对公司的“非正常损失”进行了很明确的表述。该审批强调:“非正常损失就是指生产制造、运营过程中正常的消耗以外损失,对公司因为资产报告评估资产减值而造成的速动资产损害,假如速动资产未遗失或受损,可是由于销售市场产生变化,价钱减少,商品的价值降低,一般不归属于公司增值税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要求非正常损失,未作进项税转出解决。”
法有关正常的损害与非正常损失的定义原先较为模糊不清、含糊,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候很难掌握。为了方便实际操作,2009年1月1日,《增值税暂行条例》对正常的损害与非正常损失作出了一个新的修定。所说正常的损害,主要是指在制造运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科学合理的、在所难免损害。例如:散装货物因为温度、干燥度的改变而造成的耗损率;商业零售公司在错误率之内的短装;制造业公司的原料、在商品、成品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预算定额之内的消耗;因销售市场原因造成存货减值带来的损失等。
非正常损失货品以及相关的生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业服务项目进项税转出。经营者购进货物收取的进项税额已抵税,该货品产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先进项税转出。转走时,需要注意将货品及组成货品意义的应税服务的进项税依次进行转走,因为不同新项目进项税率不一样,抵税也不尽相同。若不能精确区划测算,则只有依照商品的计划成本(计划成本=成本价 货运价格 保险费用 别的附加费)测算进项税的转出数,很有可能多转走进项税。
公司重组中资产报告评估资产减值所发生的速动资产损害是否为非正常损失?文中讲述的是公司重组中资产报告评估资产减值所发生的速动资产损害怎样进行税务解决,碰到这种情况的小伙伴可以看一下教师以上搜集的材料。环节中如果还有什么其它的难题或是念头,欢迎各位来进行了解。
免责声明: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锄丑辞耻测补尘别苍驳蔼惫颈蝉辫谤补肠迟颈肠别.肠辞尘